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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冯金磊
1日上午,市民胡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天山北路玉泉D区经营的店铺突然间就要拆了,这让他损失严重。“房东说要么搬走,要么加租。现在进退两难,房东让我们找开发商,开发商让我们和房东商量,不知道到底该找哪个谈,也不知装修费该找谁买单?”
商家:
拆迁受损该找谁
据胡先生介绍,2009年9月,他从朋友手中打下这个铺子经营布鞋。开张前,他花了3万多元钱将房子装修一新。两年下来,生意逐渐走上了正轨。正当他想着把生意做得更好时,房东钱女士却要他做好搬家的准备。
“前几天,房东说房租快到期了,喊我快搬走,她已经将店铺卖给开发商。”胡先生说,据说店铺所在玉泉D区将被某开发商开发,所有店铺必须拆迁。开发商已经开始作测量工作,有的店铺已关门歇业。
房租马上快到期了,胡先生心急如焚,“在接下来的10多天里,我必须再找个新的店铺。现在也不敢进货,生意都不好做了。”
与胡先生店铺相邻的美心妆业老板谢女士告诉记者,她和房东是签了合同的,房租明年才到期,但房东却喊她搬走。“要么早点搬走,要么一个月房租由700元涨到1600元。现在我们商家夹在房东和开发商之间,这事很不好处理。”
律师:
可依法索要补偿
和谢女士一样,胡先生也收到了房东的“最后通牒”。胡先生说,他们的店铺比隔壁的还要大些,有40多平方米,房东告诉他,如果9月17日房租到期后,他再不搬离,房租将由现在的1000元每月,涨到40元每平方米。
当初花了6万元的转让费和3万元装修费,现在店里还有很多存货,如果不继续做下去将受很大损失。胡先生认为,开发商应该补偿店铺的装修费。为此,他多次找到开发商,但开发商表示,应该找房东,而房东又说自己不清楚是否有装修补偿一说,即使有,也是开发商给。
范泽律师事所务律师黄凤玲表示:根据今年1月施实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如胡先生的装修使得店铺的评估价值增高的话,可以依法索要装修补偿。
信息来源:德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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