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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杀人潜逃13年 天网恢恢终被擒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明    时间: 2011-9-7 11:38
标题: 杀人潜逃13年 天网恢恢终被擒
  近日,中江县公安局刑侦民警从河南省浚县将涉嫌故意杀人潜逃13年的犯罪嫌疑人陈维云押解回中江,至此,1998年发生在中江县双龙场镇的恶性命案成功告破。
  作案 13年前杀人潜逃
  1998年1月12日10时许,中江县双龙场镇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陈维云手持杀猪尖刀将唐某杀害后,逃跑途中以引爆身上的雷管威胁阻拦群众……案发后,中江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陈维云作案后如同人间蒸发,13年来,中江县公安局从未放松对陈维云的缉捕工作,采用了多种手段展开追捕工作。每年在重大节日和历次专项行动中,均将其列为重点逃犯追捕未果。
  缉捕 河南浚县落网
  今年5月,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以来,中江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大缉捕工作力度。6月12日,河南省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来电中江刑大称:其挡获一名叫“齐斌”的中年男子,疑是中江上网的命案逃犯陈维云。中江县公安局领导极为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前往河南核实,并向河南浚县刑侦大队通报案情。经两地民警审讯,陈维云如实供述了自己于1998年1月在中江县双龙镇将唐某杀害的犯罪事实。
  缘起 夺妻纠纷引命案
  1996年,受害人唐某在监狱服刑期间,陈维云趁机与其妻子勾搭成奸。1997年11月,唐某刑满释放回家,得知奸情后大发雷霆,便多次找陈维云算账。1998年1月11日,唐某强行让陈维云交了3000多元“损失费”,并将奸情告诉陈维云的女友。陈维云恼羞成怒,欲与唐某同归于尽。
  次日上午,陈维云将事先准备好的5支电雷管捆绑在身上,把杀猪刀藏在随身携带的挎包里,到双龙场镇找唐某报仇。当日10时许,二人在双龙场镇相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唐捡起一块石头砸陈后,又拿出一根铁棍追打陈。情急之下,陈欲引爆身上雷管,由于电池正负极接反了,雷管没有引爆。陈又拿出挎包内的杀猪刀,朝唐的腰部猛刺数刀,至唐当场倒地。陈作案后翻山跑到金堂县,后经成都、绵阳、广元,绕道到河南,在河南化名“齐斌”,在安阳县水冶镇马村煤矿做工,6月12日在浚县汽车站准备乘车变换躲藏地点时被抓获。
  目前,中江县公安局已将陈维云移送起诉。


信息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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