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丰县副县长张斌介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进行各项善后工作。经县公安交警部门初步认定,此次事故驾驶员洪某负全部责任,考虑到其支付能力有限,县政府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核定给每位遇难者家庭代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计25.26125万元,同时,县政府一次性支付抚慰救助金25万元,合计50.26125万元,款项全部由县政府财政支出。
此外,目前在徐州两家医院继续治疗的8名受伤学生中,有7名学生伤情继续趋于好转,正在恢复。另一名重症患者伤情较以前有明显好转,14日晚已意识清醒。
张斌说,在全力救治伤员、安抚遇难学生亲属的同时,相关方面认真查询12日事发时乘坐事故车辆自行返家的学生,动员他们进行健康复检跟踪。目前已有7名学生进行了全面体检,2名存在轻度肺炎症状的学生已实施抗炎治疗。
目前,徐州市、丰县已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将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有关单位和领导,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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