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的一天,德阳东湖乡新沟村村民姜某到寿丰场镇赶场。途中,他目睹一位老人被摩托车撞伤,事发后摩托车驾驶员骑车逃逸。“站住,不要跑!”姜某大吼一声飞奔上去。虽然没能追上,但途中捡到了肇事者的手机,为警方破案提供了线索。5日上午,老人家属专程找到姜某表示感谢,方才得知姜某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
原来,今年37岁的姜某曾因抢劫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刚出狱不久,目前仍处于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阶段(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
姜某说,自己过去因为文化程度不高且年轻气盛,走上了歧途。“经过改造,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出来后,又有那么多人帮扶,我才有信心继续生活。”面对赞誉,姜某表示,能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他很高兴,今后还会尽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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