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左侧

居民用水将推“阶梯水价”

[复制链接]
小明 发表于 2011-8-29 08: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修订的《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将从9月1号起实施。《条例》分别对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城市供水规划和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保护等做了规定。
  《条例》对三个方面内容做了明确补充修订: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规范城市供水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喝上“明白”水;加大节约用水力度,让子孙后代有水喝。《条例》还规定,将推行城乡区域一体化供水,让农村居民喝上和城市居民同水源、同水质的供水。
  条例规定,城市用水收费依法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居民类生活用水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对非居民类用户用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用水相结合,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分级累进加价制度。
  条例规定,建立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要求在有水源条件的地区应当建设两个及以上独立取水的饮用水源地;不具备双水源条件建设的地区,应当依法建设地下水或者与相邻地区联网供水等应急供水水源、确保供水安全。
  条例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二次供水用户用水和水质安全。明确由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订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的具体管理办法。


来源:德阳广播电视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QQ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1

粉丝2

帖子2697

发布主题
阅读排行更多+
智慧城市让生活更有温度
城市声音
智慧城市,智慧生活
意见反馈:rtmxk@163.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10-2020 德阳旌湖河畔( 粤ICP备170844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