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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也需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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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洞开炮 发表于 2012-12-24 09: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也需要像普通人一样办理过户手续吗?没过户可以撤销赠与吗?

  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肖亮斌律师: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精彩评论24

钻石 发表于 2012-12-25 09: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雨轩 发表于 2012-12-25 09: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天底下好事多多  
文文 发表于 2012-12-25 09: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帮我把这个帖发给你身边的人,谢谢!  
雨轩 发表于 2012-12-25 17: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啊.  
烟鬼 发表于 2012-12-25 20: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了!  
乡巴佬 发表于 2012-12-25 20: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我喜欢看  
悠悠女儿香 发表于 2012-12-25 20: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楼的位置好啊..  
 楼主| 向洞开炮 发表于 2012-12-25 22: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慢慢来,呵呵  
悠悠女儿香 发表于 2012-12-25 22: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反了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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