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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订团体火车票被曝需提供计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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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痞子 发表于 2012-12-24 18: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孩子上个学要家长提供查环查孕证明,在校内开个餐厅居然要提供校长婚育证明才能办餐饮许可证?近日,广州番禺区连爆两桩计划生育相关新闻引来一片质疑声。

  12月19日,处于舆论漩涡的番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已经对相关做法进行了纠正,并向公众致歉。

  将行政审批与计划生育捆绑在一起的不光只有这两件事,前不久,我国多地均发现新生婴儿登记户口,母亲要先被强制要求上节育环的情况。那么,这些做法是否合法、合理?

  番禺某校孩子入学,需提供母亲查环证明

  孩子上学,还要家长提供查孕查环证明?近日,广州番禺华碧学校通知,孩子入学要家长提供“孩子准生证、孩子医院出生证明,母亲查环(查孕)证明”。家长对这种做法表示极为不解:“母亲的查孕证明跟学生学籍档案有何关系?居委会都不硬性要求上环,学校反倒来查环,真是荒天下之大谬!”

  番禺区教育局表示,华碧学校的这一举措,是“教育部门配合计生部门齐抓共管的一项政策,2008年开始广州已有,是对非广州户籍新生入学的要求”。

  19日,在番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局副局长彭杰通报称,番禺华碧学校发出《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里,要求学生家长提供查环查孕证明,“这是对计生证明的理解存在误解,我们已经和相关部门要求该学校立即予以纠正。”彭杰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如果是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只需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该证件将基本个人资料,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登记在里面。

  经过计生局纠正后,该学校已经不再收取查环查孕证明,而查验计划生育证明仍在继续。

  中山大学校内开餐厅需出示校长计生证明

  无独有偶,近日,中山大学大学城校区一个学校餐厅,负责人魏经理两次前往番禺区食药监局办理《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延期手续,被要求出示其法人代表中大校长的计划生育证明。对此,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配合番禺区当地计生局工作的需要”。

  彭杰19日表示,经有关部门调查,校内开餐厅需出示校长计生证明情况基本属实,此做法同样是不必要的,已开始整改。

  彭杰解释,按照《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在为已婚育龄人员办理各种证照时查验婚育证明,食品药品监督局在办理证照须知上将查验计生证明写作必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计生证明并非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批必要提交资料,仅作为查验,查验若无计生证明食品药品监督局只会通报给我们。”彭杰表示,食药监局的做法在指引上引起群众误解。彭杰表示,“以上两件事是我们计生局在指引中造成群众误解,我们深表歉意”,在今后工作当中番禺计生局会继续完善有关措施,制定一些更加便民的措施来完善计生工作。  据《信息时报》

  多地落户口要求先节育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我国多地均存在新生婴儿登记户口,母亲要先被强制要求上节育环的情况,12月5日,来自河南、北京、深圳等9地的13位女律师联名上书公安部、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议尊重女性、尊重公民的自主选择权,不要强制女性上环避孕。

  建议信发起人之一、河南博扬律师事务所张娟律师认为,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公民必须通过上环避孕。相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应保障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计生委并无“上户先上环”要求,一切都是依照国家法规进行,各地的具体情况需向当地计生部门了解。       据《京华时报》

  订团体火车票也要计生证?

  12月11日,有网友在深圳新闻网论坛报料称,他们公司通知今年订团体火车票的女性员工,已婚的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未婚的要未婚证,要求12月17日之前上交,逾期订不到车票后果自负。

  由于这位网友并没有留下通讯方式,无法知道他所在企业具体是怎么发放通知的。但记者向深圳火车站和火车西站求证订购团体票是否需要计生证明和未婚证明时,两个车站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闻所未闻。深圳市每年的火车票团体票都由深圳火车站办理,火车站负责人表示,今年的外来工团体票订票还未正式启动,相关方案也未公布,显然“订票需有计生证”的规定不可能出自火车站方面。                 据《深圳特区报》

  “计生捆绑行政审批,易导致官员利用政策牟利”

  潇湘晨报: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提供计生证明,孩子上学需要提供母亲上环证明。前不久,湖北、江西、河南一些地方存在“母亲未上环,孩子上不了户口”的做法。在深圳,也有人称订团体火车票的女性需要提供计生证或未婚证。这些现象是合法合理的吗?

  沈岿(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首先要区分这种行为适用于哪种法律领域,到底是公法领域还是私法领域。从私法的角度说,像学校,并非哪个部门要求你这样做,你就一定这样做了。这里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比如某私立幼儿园,它要求你提供计生证,你若不想这样做,不去该私立幼儿园即可。这也是民法上的问题。另外,从行政法的角度而言,你更换一个卫生许可证,为什么一定要附带一个计生证呢?不合法。因为任何行政许可法所设定的行政许可审批条件是法定的,法定以外的条件就是非法的。你不能在法定以外任意添加条件。

  潇湘晨报:计生工作捆绑行政审批,会产生哪些可能的后果?

  杜钢建(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必然会产生腐败。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执行人员,在执行计生政策的时候,会利用该政策牟利。牟利多是通过设置各种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环节实现的,这些执行人员在公开场合或许会宣称这是在执行国家的计生政策,实际上背后都是利用这个幌子在牟取私利。

  从行政规制理论这一方面来解释,行政审批过度,必然会导致权力的寻租。一旦政府的行政规定越细,审批越多,要办事的老百姓总会想办法绕过这些繁琐的环节,比如通过贿赂执行人员,从而产生腐败。

  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行政人员在执行某政策时,若实施了过多的行政许可行为,就必然会出现权力寻租。一旦寻租现象出现,腐败就会出现。

  潇湘晨报:中央一再提倡“小政府,大服务”,并取消、合并了一大批行政许可事项。然而,一些地方却乱设行政许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中央与地方行政思维不一致的现象?

  杜钢建:这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而是中央提倡计生政策,地方必须要严格地执行该政策。该政策的某些局限会让行政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各种方法去设置行政许可的限制,限制过度以后就会出现腐败、违法的行为。

  潇湘晨报:老百姓遇到类似事件,要怎样依法保护自己?如果要遏制地方政府这类违法行为,需要从哪些方面加强监管?

  杜钢建:老百姓要过日子,要生活,要生孩子,这是人之常情。社会发展到今天,上面的政策不变化,下面的地方政府在执行,当社会对该政策普遍不满时,就需要调整。若不调整,社会的人口结构就陷于畸形。国策一定要符合民众的需求。

  而反映在监管方面,国策如果不符合民众的要求,地方执行人员若严格照此执行,执行天然具有局限性,并导致监管的力度与方式存在局限。


精彩评论21

雨轩 发表于 2012-12-25 17: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__^*) 嘻嘻……  
雪人有眼泪 发表于 2012-12-25 20: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可可乐 发表于 2012-12-25 20: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能送我几分啊  
我是一只狼 发表于 2012-12-25 20: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贴回复是好习惯  
我是一只狼 发表于 2012-12-26 11: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不错  
雨轩 发表于 2012-12-26 23: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有么  
雨轩 发表于 2012-12-26 23: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21世纪,什么最重要——我!  
靓点 发表于 2012-12-27 06: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下这个网站跟你们站差不多,你看看哦~~~http://www.xhuaian.com  
向洞开炮 发表于 2012-12-27 06: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赚点分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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