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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举行房屋买卖“霸王条款”专项整治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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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发表于 2011-5-7 13: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报讯(记者 叶静 刘芳) 4月7日下午,“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审核要点研讨会”在市工商局会议室举行。这是该局会同房管、仲裁及市消委会等部门举行的一场关于格式合同条款评审检查的专项研讨会,旨在从买卖交易的源头环节——合同格式条款审核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合同格式条款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房屋买卖、房屋中介、物业服务以及供水、供电、供气、旅游等,在合同签订时,由于消费者所面对的合同往往由服务提供者事先拟订,因而很容易被“霸王条款”等格式条款侵权。为从合同源头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0年7月我省专门出台了《四川省合同监管条例》,要求“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在首次使用30日前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条例从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4月7日的研讨会就是在此背景下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的专项整治环节之一。

据介绍,我市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自今年1月5日正式开展以来,经历了发动宣传、企业自查两个阶段,现正进行评审检查,随后将有序推进到备案处理、巩固总结阶段。

会上,与会人员重点针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省建设厅联合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ch-01-0605)进行研讨,对合同中一部分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以及开发商为了规避责任,自行修改甚至删除的条款行为等作了详细的讨论。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研讨会后,将综合各方意见,尽快拿出关于商品房合同格式条款在德阳最科学适用的管理意见,以切实保护购房者在购房时应享受到的合法权益。

新闻来源:四川新闻网-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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