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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诈骗500多万 “躲债”躲到公安局要求“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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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伤痕 发表于 2010-9-4 04: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谎称掌握房地产内部消息,以搭股购买定会赚钱为饵,诱使他人出资,共诈骗578万元。9月2日,记者从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这位女子李某已被该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有意思的是,李某不是被公安民警捉拿归案的,而是她自己遭人逼债,有家不敢回,主动到公安局要求“庇护”的。

8月11日22时,一名30来岁的女青年到苍南县公安局向民警反映,因其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自7月下旬开始,几乎每天都有人到她家吵闹、逼债,扰乱了她的正常生活。“我实在受不了了,我为了躲避骚扰就去了亲戚家,连自己家都不敢回了。”该女子希望民警为其主持“公道”。

而经过民警反复询问,民警发现该女子正是他们正在追捕的一名涉嫌诈骗罪的嫌疑人李某。

两三年前,李某因投资做生意不慎等原因,欠下50余万元债务,一开始她借来“东钱”补“西钱”,可到后来“基本能借的人都已借了”,很难再借到钱。她发现很多熟人投资房地产,便想设计骗取投资款,“借”来用用。

2008年6月开始,李某经常向其同学、朋友讲自己有房地产内部消息,若搭股投资的话就能赚钱。2009年10月,她的朋友阿哨、阿燕将信将疑地各搭股10万元和12万元。一个多月后,李某告诉她们投资房产赚了不少,并将本金和“分红”拿给她们。同年12月,李某又劝阿哨、阿燕俩人投资房产,这次阿哨、阿燕各出资20万元,很快李某就连本带息付给她们各24.2万元。

连续尝到甜头,阿哨、阿燕对李某完全信任。今年3月,阿哨汇给李某112万元,阿燕也汇了65万元,想赚更多的钱。岂料,这笔钱,李某却一直没还。

“我根本没掌握房产信息,就想以此为诱饵,骗取出资款。”李某供述,“初期的投资,我都连本带利返还,是为了骗取更多的钱。”

警方初步查明,2008年6月至案发,李某以同样的方法博得包括阿哨、阿燕在内的至少6名亲戚、朋友的信任,共骗取578万元。

经群众举报,今年8月10日,苍南警方就对此立案侦查,8月11日,李某以上述方式主动投案。

苍南县检察院审查此案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已涉嫌诈骗罪,遂对其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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