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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拒交资料 佛山照明核查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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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伤痕 发表于 2010-9-16 11: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证券时报记者 陈锴

本报讯 停牌数日的佛山照明(000541)今日披露再度核查结果,公司股票将于9月16日复牌交易。

近日,佛山照明针对深交所提出的“发现有个别交易对手方人员在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关注到其在公司之前的涉及锂能源投资项目信息披露前后有买卖公司股票”等问题进行了再度核查。同时,佛山照明也就未能核查出相关人员敏感期交易情况的原因进行反省,并拟定了采取的防范措施。

在前次未能提交相关资料人员的进一步核查中:台湾必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其董事长、总经理及其直系亲属无买卖佛山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欧司朗方面及直系亲属虽然就未进行内幕交易、未泄露内幕信息做出承诺,但拒绝提供直系亲属资料。

佛山照明认为,公司已尽最大努力要求上述相关外籍人员提供资料,配合公司核查工作,但上述相关外籍人员未给予充分配合。且从法律上和客观实际情况中,公司也无强行令相关外籍人员配合核查的能力及可能。公司已严格依法履行相应法律义务,上述相关外籍人员未给予充分配合公司核查的法律后果不应由公司承担。

此外,针对交易所发现方清、霍广及其直系亲属在敏感期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方清和霍广在回复文件内容上基本相仿,其中,方清表示,“以上股票交易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绝无知情任何内幕信息” 。佛山照明则称,公司无法确定上述人员的交易是否为内幕交易。

佛山照明还表示,鉴于公司筹划设立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属利好消息,但方清却在公司设立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筹划阶段的敏感期内卖出公司股票1万股,且交易对手方列出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中不包括方清。因此,公司无法确定其是否获知内幕消息,也不能确定其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根据交易所提出的“公司接待机构投资者的接待人员或其他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核查要求,佛山照明核实了相关接待来访记录,并向接待人员进行询证。

佛山照明表示,公司在接待投资者来访时,谈话内容都是围绕公司的已经公告内容和2009年9月提出的锂能源完整产业链构想,接待人员主要介绍了公司进军新能源领域的宏观思路和公司最近的生产经营情况,没有泄漏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经接待人员承诺和公司询证,接待人员没有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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